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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明白憤怒是件很重要的事。

  憤怒讓我們不安於原狀,讓我們追求改變,讓我們清醒。

  可凡事都是物極必反,過度的憤怒會遮蔽雙眼,過度的憤怒會毀滅理性,毫無目的的憤怒更會釀成低效率的災難。

  對很多現象感到憤怒,沒錯。然後進一步的,應該或多或少的做些可以改變這一切的事情。

  不曉得砲轟公共議題是不是成為了表彰個人特色的新方法,我們的環境很奇妙,可以所有的人一起關注橡皮鴨、霜淇淋、熊貓,也可以在任何議題上兩邊互相唱反調,生氣沒有錯憤怒也有理,但好好地把事情解決才是最重要的,不需要勝負,也無所謂分數。

  很多大事情的確讓人感到無能為力,但不代表就此舉手投降,覺得束手無策,辦法是人想出來的。

  如果能找個方法把到處戰來戰去的精神挪來解決問題,那人應該會可以拿到諾貝爾和平獎。

 

  生活中還有很多好事美事可以被發現被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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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齊兒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