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夢想雖然可以很帥氣很夢幻,但畢竟現實還是殘酷的,沒有錢就不能買機票、旅館就不給你住更別說吃好吃的買伴手禮,比乞丐還不如阿!巴黎乞丐都穿美美的趴在香榭大道賺錢,要不喝酒就是抽菸,沒錢的旅行過起來有時真覺連乞丐都不如。

 

  大部分的結帳單據我都會收集起來,一方面幫助記帳,一方面也算是一種紀念!

 

  去歐洲一個月需要花多少?只要及早準備,十萬就夠!

 

 

(超恐怖的荷蘭車票和超值的羅浮宮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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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一篇:不能買紀念品就有提過我的十萬預算計劃,現在回來再檢視,證明確實是可行的。

 

  雖然為了保留現金在手上,有一部分的支出是先用信用卡刷,所以回來還有5000多的信用卡帳單等著要付,但總花費也只有原定預算的九萬兩千元+信用卡的千元(取個整數)= 十萬一千元

 

  預算也才爆1%,原則上還算容許範圍之內,齊媽預支給我的兩萬預備金很開心沒有用到。我的額外支出,像是明信片、褲子皮帶、漫畫書(這我真的忍不住XD)等個人消費大約七十歐元,最後算上給家人的伴手禮糖果巧克力、洗面乳等,折合台幣三千四百元左右。

 

  因此,假如在不買紀念品又不花個人支出的話,101000-3400=97600九萬七千六百 光是旅費的部分十萬元絕對綽綽有餘的!這何況我們還在中途增加了巴黎的行程,因為是臨時計畫,所以還多了一百歐(折合台幣三千八百元)的THALYS來回高鐵票支出,否則的話幾乎只要勒緊褲袋少吃個兩餐少喝幾瓶一罐70台幣的可樂,多吃點早餐旅館提供的麵包,就可以連信用卡都不用拿出來!

 

  所以,想去歐洲旅行的人,不要再想了,趕快存個錢買張機票出發吧!歐元現在大跳水很便宜的。對在歐洲玩要花多少錢的人,希望給你們一些幫助。

 

  最後,不得不說一下害我透支的主因荷蘭交通,原本離開荷蘭時結算是一百歐,結果後面幾天又陸續在行李挖到沒結到帳的收據,最後回台灣一算,在荷蘭11天裡光交通費就要了我130歐元,折合台幣等於每天花450在搭公車捷運,這還是我們在搭配免費的腳踏車和民宿主人提供的六折優待卡之下的花費,否則一天上看千元真的會窮到撿路邊的鴿子飼料吃......。(關於荷蘭的部分日後再有詳細的遊記會提到)

 

  台灣搭一次捷運大約20~30,法國搭一天大約280,德國一天大約200~300,在荷蘭則是400起跳,注意只是起跳...,火車捷運公車沒有聯合票的情況下單日交通真的會破千。

 

  以上供大家參考,有看不懂的或疑問的我再補充進去!

 

 

 

 

 

  快介紹工作給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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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齊兒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